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估算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咨询收费标准的通知
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估算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标准的通知(鄂价房服字[2001]107号)
各市、州、省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物价局,省工程咨询协会:
为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,维护委托人和工程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,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,根据《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(计价格[1999]2255号)和《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》(计价格[1999]1283号)精神,经研究,对我省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(含3000万元,下同)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标准通知如下:
一、 建设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编制、评估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收费标准见下表,具体收费办法按国家计委计价格[1999]1283号文件执行。
二、 建设项目3000万元以下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
建设项目3000万元以下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
单位:万元
咨询评估项目 \ 估算投资额 | 1000万元以下(含1000万元) | 1000-3000万元(含3000万元) |
1、编制项目建议书 | 1.5-2 | 2-6 |
2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| 2-5 | 5-12 |
3、评估项目建议书 | 1-1.5 | 1.5-4 |
4、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 | 1.4-2 | 2-5 |
三、 各工程咨询单位收费前,应按规定向同级物价部门申领《湖北省经营及服务价格监审证》。
三、以上通知自二○○一年四月二十日起执行。
湖北省物价局
二00一年四月十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