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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估算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咨询收费标准的通知

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估算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标准的通知(鄂价房服字[2001]107号)

 

各市、州、省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物价局,省工程咨询协会:

为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,维护委托人和工程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,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,根据《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(计价格[1999]2255号)和《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》(计价格[1999]1283号)精神,经研究,对我省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(含3000万元,下同)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标准通知如下:

一、  建设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编制、评估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收费标准见下表,具体收费办法按国家计委计价格[1999]1283号文件执行。

二、  建设项目3000万元以下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

建设项目3000万元以下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

单位:万元

咨询评估项目 \ 估算投资额

1000万元以下(含1000万元)

1000-3000万元(含3000万元)

1、编制项目建议书

1.5-2

2-6

2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

2-5

5-12

3、评估项目建议书

1-1.5

1.5-4

4、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

1.4-2

2-5

三、  各工程咨询单位收费前,应按规定向同级物价部门申领《湖北省经营及服务价格监审证》。
三、以上通知自二○○一年四月二十日起执行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湖北省物价局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00一年四月十七日